
笔者在上一篇文章里介绍了如何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,今天来跟大家唠唠嗑,谈谈民商事案件在长沙究竟该去哪儿立案?
去哪儿立案翻译成法律术语就是“管辖”问题,在长沙市地域范围内有三级法院:各基层人民法院(雨花区、芙蓉区、开福区、天心区、岳麓区、望城区、宁乡市、浏阳市、长沙县共计9家基层法院)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。 如何选择正确的法院级别 就长沙市范围内各基层人民法院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来看: 管辖法院 管辖案件类型 基层人民法院 诉讼标的额低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。婚姻、继承、家庭、物业服务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名誉权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等案件,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,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。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1.诉讼标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(含本数)、50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省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; 2.诉讼标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(含本数)、50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省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; 02 如何在各区县法院之间选择 专属 管辖 范围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(主要就是大家心心念叨的房产、门面)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(长沙有港口吗?大家自己问度娘,哈哈)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 约定 管辖 的条 件 案件类型属于合同纠纷 合同的双方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,不可约定其他地区。 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 第三步:识别特殊地域管辖。在不属于约定管辖的情形下进行。 特殊地域管辖规则: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;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,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,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们法院管辖;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、运输目的地、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支付地。票据上为载明付款地的,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、或者经常居住地,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,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。 公司纠纷管辖 因公司设立、确认股东资格、分配利润、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 因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运输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运输始发地、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,若属于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,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。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;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、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,产品制造地、产品销售地、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。 因铁路、公路、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、船舶最先到达地、航空器最先坠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 第四步:识别“被告就原告原则”。若你的案件仍不属于“特殊地域管辖”的情况,进行第四步。 特殊地域管辖规则: 被告 就原 告包 含的 四种 情形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五 第五步:“原告就被告”,如果你即将起诉的案件都不符合上述情形,那么进行第五步; 按照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,具体如下: 对公民起诉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 综上所述,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应按照以下步骤: 选择法院的级别 识别专属管辖 看合同约定 识别特殊地域管辖 识别“被告就原告”原则 适用“原告就被告”原则 六 除上述管辖外,还有共同管辖、移送管辖、指定管辖、管辖权转移等专业概念,由于多属于法院内部权属划分流程,在此不做赘述。 此外,如今各法院还下辖派出法庭,很多案子由于多种原因,在立案时会被告知应当前往派出法庭,而派出法庭往往路途较远,因此在立案前先跟据本文确定管辖法院,再仔细查询对应法院的派出法庭信息,结合本公众号上一篇文章准备立案材料,不跑冤枉路。